工作职责

国内合作发展处是负责统筹开展国内合作交流、服务校友和筹措资源的职能部门。校友会办公室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挂靠国内合作发展处。工作职责包括:

1、负责编制学校国内合作发展规划,制定国内合作交流、校友工作、基金工作、定点帮扶、对口支援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制定学校国内合作发展各项规章制度。

3、负责构建国内合作发展体系,完善合作发展协同落实机制,协调督办战略合作协议涉及事项。

4、负责建立校地合作机制,拓展合作领域,指导校地合作机构开展合作对接相关工作。

5、负责国内合作与校友资源开发管理,创新社会资源参与学校开放办学的模式。

6、负责建立校友联络机制,推动海内外校友组织建设,服务校友,宣传校友,指导各类校友组织开展活动。

7、负责整合和开发各类社会资源,构建多元化筹资网络,拓展合作渠道,组织开展捐赠资金募集工作。

8、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工作,做好捐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。

9、负责校友会、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。做好教育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开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。

10、负责归口管理全校非学历教育工作,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。

11、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